场地租借 本堂教友及公众人士按申请的优先顺序原则租用教堂范围内的各种场地:餐厅、顶楼聚会厅、讲堂/会议室。 凡租用以上场地者,请向本堂办公室填妥租约表格,并详读场地租借的有关细节。 本堂所属的善会或组织申请使用场地,则由本堂神父或办公室主任定夺,并依人数之多寡分配场地。 凡租借场地者需缴付押金。押金金额介于RM50至RM200之间,视租用场地大小而定。 凡欲取消预定之场地,请于使用前的十四天通知本堂办公室。